- 报名
- 打印
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2021-11-30 09:24 - 2021-12-07 09:24
项目概况
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磋商2021-11-15
2、项目名称: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9901.26元
最高限价:749901.2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包 |
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749901.26 |
749901.26 |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采购内容为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系统的调试、人员培训工作、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5.4.质保期: 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5.6.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根据实际需要,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备注:新成立企业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规定,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3.4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商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按照公告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参见《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企业备案入库公告》(网址:http://www.scxzfw.com/Detail/2940);完成网员注册后,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明确所投报项目,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5、请供应商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3、网上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8、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9、其他注意事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及证明文件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 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862397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3828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38281793
相关附件:磋商公告附件.pdf
暂无信息
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12-15 13:14
一、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磋商2021-11-15
2、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二、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采购内容为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系统的调试、人员培训工作、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服务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749901.26元
4、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
6、质保期: 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8、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一包 |
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 |
信阳景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 22 号楼 |
73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商城县垃圾填埋场UV光氧催化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
四、评审专家名单:祝珺、程景佳、何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95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862397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93828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38281793
相关附件:附件1.pdf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