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9 15:39 - 2019-11-26 15:39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项目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项目
2、项目编号:商财采字(2019)-049号
3、采购内容:本次磋商采购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
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预算金额:885180.00元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0天内供货到位、并验收完毕;
7、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8、质保期:质保1年。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备注:新成立企业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企业),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来“行贿”和“对单位行贿”, 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必须在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
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
4.2本次磋商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2019年 11 月 26 日,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
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后请于2019年 11 月 26 日 23时 59分之前下载。
4.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
磋商文件及资料。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时间:2019年 12 月 3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网上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7.4、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到现场;供应商需携带电子 CA 锁;
7.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提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
八、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30
8.2、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拟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0376-7921047
地址:金刚台大道东15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7859528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附件.pdf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项目成交公告
2019-12-05 09:26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字(2019)-049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磋商采购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
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四、评标日期:2019年12月3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1 |
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和家庭式分类桶(40L) |
项城市诺信商贸有限公司 |
项城市孙店镇东街 |
834596.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程慰顺、杨新民、喻宝炎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金刚台大道东150米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方式:0376-7921047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方 式:1597859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