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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08/14】
第 3 条

关于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2024-08-19 19:52

 

一、项目名称: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48页题头);七、其他资料(54页题头)。

现48页题头变更为:七、资格审查资料;54页题头变更为:八、其他资料。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8637633777                       

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67862959

监督部门:商城县住建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376-7862977

 

第 2 条

关于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2024-08-16 10:19

一、项目名称: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本项目与2024年8月15日发布的澄清文件中“澄清内容:第4条,第5条”变更内容如下: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1.4.1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现变更为: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1.4.1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8637633777                       

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67862959

监督部门:商城县住建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376-7862977

 

 

第 1 条

关于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2024-08-15 10:13

一、项目名称:商城县蔡巷小区等五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路南段)EPC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招标编号变更为:E4115005290240034;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90万元。现依据商城县发改委批复文件(商发改政务[2024]200号)变更为2.4项目计划总投资:商发改批复投资金额3100.69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3.2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为: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变更为:1.4.1施工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8637633777                       

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城县西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67862959

监督部门:商城县住建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376-786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