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迎春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4/07/10】
SC2014055
1.招标条件:商城县迎春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商发改【2014】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城县房地产管理所,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商城县迎春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城县迎春台棚户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7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96.2平方米,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290套,建筑面积27698.7平方米;配建商业服务型用房132套,建筑面积6297.5平方米。总投资4930万元
2.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在有效期内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叁级企业注册资本金达不到招标控制价1/5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3.2建造师资格:具有工民建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外省建筑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进豫企业认证备案须知请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 10 日至2014年7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城县广电局五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和继续教育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4.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发售: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招标人不负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地址:商城县城关滨河南路1号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61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
联系人:王女士 冯女士
联系电话:0376-685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