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01/1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含济源监管局)、南阳保监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工程保证制度推广试点工作,现将《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