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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删除“商城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服务一揽子工程承接主体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说明
【信息时间:2019/08/2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故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删除原招标文件中有关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所有内容,具体删除内容如下: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10.3.6条、第12条、第19.3.3条的内容,以及第16.1条中“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的内容;

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中第3.6条的内容。

内容删除后顺延修改相应条款序号,特此说明,后附豫财购【2019】4号文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