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潢公采【2019】037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潢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9】037号;
3、采购内容:关于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的采购,所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及安装期限:15日历天内;
6、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7、付款方式:分期式付款。
二、招标信息: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2日
2、开标日期:2019年8月6日 下午14:30;
3、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委员会成员:黄锡安 胡勇 张训平 杨小林 张文莉
三、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如下:
(1)、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国茂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1885000.00元;
(3)、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4)、供货及安装期限:15日历天
(5)、质保期:8年
(6)、中标人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国际商城。
四、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8275元
五、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潢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71797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跃进路2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81111
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