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3.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现变更为:3.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原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现变更为:2019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采购人:中共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政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