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5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公安局采购4G电子围栏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商城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采购4G电子围栏项目;
2.2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56号:
2.3建设地点:商城县公安局;
2.4采购内容:详情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纳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在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来“行贿”和“对单位行贿”, 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必须在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3.4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3.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4.2资格预审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的,需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投标,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0月1日以来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能够明确反映代理人姓名。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018年近三个月(10月,11月、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
(4)2015、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以现有年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5.3逾期递交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信阳市商城县金刚台大道
联系人:花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03873
采购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06室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60761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