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商务中心区陶家河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商城县商务中心区陶家河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商城县北部。
2.3项目规模:设计图纸要求规模;项目总投资2758576.6 元 。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出具无在建项目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文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申请单位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近一个月(2018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彩色扫描件。
3.5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玖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玖家。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施工标段报名的企业数量均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本工程资审预审文件自行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请于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 年01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近一个月(2018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记录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装订复印件一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01月 0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评标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288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637666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