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b2018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陶家河改造迎春台、土地庙安置区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商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2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其中迎春台安置区约120万元、土地庙安置区约140万元;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的规范要求;
2.4招标范围:两个安置区的规划和方案设计,其中迎春台安置区用地面积为42940.71m2、土地庙安置区用地面积为52167.4m2;
2.5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其中迎春台安置区为一标段、土地庙安置区为二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者至少有四人;
3.3省外驻豫规划设计单位的分支机构,须有独立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方可作为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贰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壹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由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17日09:00时,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商城县赤城大道中段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376-7862956
招标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商城县住建局七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6-7862959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