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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用车辆购置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信息时间:2018/11/05】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用车辆购置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用车辆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商财采字(2018)-02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商务车2辆,轿车1辆(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2.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预算金额:5472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合法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车辆 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户(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不能满足,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3.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一合营业执照;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以成立年份算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车辆上户承诺书;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彩色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资格由评委在评标现场做最终认定。

5.询价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11月15日 14时30分。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15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城县公安局

地 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联 系 人: 花先生

电 话:0376-7956228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18003970077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