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商城县交通运输局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商城县交通运输局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 14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电动公交车的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120万元。
2.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监狱)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是/口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具备相应生产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经销商。
3.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全部内容。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4:30;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网上发布。
采购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城县滨河路21号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138397660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5号楼601室
联系人:叶婷
电 话:18568297799;0376-6619998
邮 箱:XYGD6619998@163.com
监督单位:商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7956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