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b2018051
商城县幸福家园小区(一、二期)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施工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该项目施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商城县幸福家园小区(一、二期)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施工
2.2工程地点:商城县
2.3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
| 序号 | 标段 | 建设内容 |
| 1 | 商城县幸福家园小区(一、二期)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沿江路) | 沿江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挡土墙。 |
| 2 | 商城县幸福家园小区(一、二期)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第二标段(四方街) | 四方街: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挡土墙。 |
| 3 | 商城县幸福家园小区(一、二期)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第三标段(灌水西路) | 灌水西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挡土墙。 |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投标单位只能报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
3.1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证明(无在建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3.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3.6企业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一份{需提供在建或已竣工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网页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单位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当报名家数少于或等于9家,且不少于三家时,由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同时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5.1报名时间:2018年05月08 日至2018年05月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费用: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4报名须携带资料: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证明、企业业绩。
以上“报名须携带资料”的内容均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三大证可不携带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河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清晰可见的复印件2套,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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