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委托对商城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商城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08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商城县雪亮视频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智慧监控,包含但不限于系统集成及设备(中心平台设备、前端监控设备、综冶部分设备、电力配套工程)的采购安装、光纤线路施工、保修期内的维护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监理服务;
2、预算资金:约4489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施工工期要求:在签定合同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理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
6、项目地点:商城县境内;
7、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设定5个标段。
第1标段:雪亮视频工程中心平台设备及安装;
第2标段:雪亮视频工程前端设备及安装;
第3标段:雪亮视频工程综冶部分设备及安装;
第4标段:市政工程(电力配套工程);
第5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1、2、3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3标段: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貳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业绩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的视频监控类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500万,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第2标段: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的视频监控类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900万,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第3标段: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的视频监控类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300万,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第4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下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100万,开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第5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监理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2楼)。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资料:
投标单位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在“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第1、2、3、4标段提供)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无缝兼容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第1、2、3标段提供)。注: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按所投标段报名所需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4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1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件如期出席开标仪式。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城县公安局
地 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562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6-3200397
-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