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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时间:2018/07/11】

 

招标编号:sczb20180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同意,项目业主为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征收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

2.2、建设地点: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

2.3、建设规模:拆除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商城县铁佛寺水库以西至西津桥以南段

     二标段:商城县西津桥以北至新华桥东段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3.5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及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期间内)。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各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施工标段报名的企业数量均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本工程资审预审文件自行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 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

5.2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派或代替)并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近半年社保查询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查询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公告期间内)。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千元整/标段(¥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07月20日15时00     分。递交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征收建设指挥部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689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22507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