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商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商城县下辖的9个乡镇、8个乡、4个管理处,两个办事处(农业村),362个行政村(居)的环境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乡镇地区采用多功能垃圾清扫车、小型垃圾收集车等成套环保设备,形成商城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对十七座垃圾转运站进行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采购预算金额:3109.29万元/年;
2.4服务期限:8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参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相关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地市级环卫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环卫行业保洁服务一级(甲级或A级)资质;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彩色扫描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之后,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如有意见或建议材料,请于2018年8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向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和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具法人委托书)亲自携带企业相关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信息预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网上发布。
采购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人:方文
联系电话:138497351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