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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何老湾民居文物保护工程(二期)施工发包公告
【信息时间:2018/08/22】

招标编号:scyh2018007

1. 发包条件:

商城县何老湾民居文物保护工程(二期)项目已由 商文物(2018)4号批准建设,发包人(项目业主)为商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采取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商城县吴河乡万安村何老湾;

2.2 工作内容:文物保护维修;

2.3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4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合同价格:经备案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3. 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资质证及其他证件公司名称须保持一致。

3.2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河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或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书。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 年1月 1 日以来)有类似工程 1 个(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格式自拟。

3.7外地企业须按豫建【2016】38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4.1 凡符合资格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8 年8 月22日至2018 年 8 月 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相关资料及复印件一套报名。

4.2 领取工程量清单预算。

5. 发包会议:

5.1 发包会议定于 2018 年8月 27日10时于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已通过报名的企业授权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报名投标时项目经理的河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结业证或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书参加会议,须在规定时间前签到,否则将失去参加摇号资格。

5.2 参加报名的企业若超过5家的,先采用摇号方式随机抽取5家,然后从这5家中摇号产生1名承包人。

6. 媒介及公示: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摇号确定承包人后,在同一媒体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日。

7. 合同签订:

7.1.公示结束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公布的合同价签订施工合同。

7.2.合同条款调整方式为固定单价法,工程结算时,依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管理文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7937107

      地 址:商城县城关镇程巷张家花园

   时 间:2018 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