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11/01】
各窗口、中心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根据县纪委《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商纪文〔2013〕58号)文件精神,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在全中心开展“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纪律要求
(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
(二)不准在工作时间用餐,不准吃零食。
(三)不准带小孩上岗。
(四)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及闲聊。
(五)不准讲脏话、粗话及大声喧哗。
(六)不准用电脑查看股市信息、玩游戏及干私活。
(七)不准长时间会客或在窗口内会客。
(八)不准打电话闲聊。
(九)不准在大厅内吸烟;不准萎靡不振,哈欠连天,更不准趴在桌子上睡觉。
(十)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服务要求
(一)文明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仪态端正,礼貌待人,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
(二)规范服务:明确依据,首问负责,履行程序,对能办理的明确答复办理结果,对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
(三)公正服务:遵规守纪,办事公道,不收礼,不吃请,不搞钱权交易。
(四)限时服务:凡属于本窗口的服务项目,一般问题及时或当天办结;复杂问题不超过三天办结;需要协调市有关部门解决的,一周内答复,并将其问题及时报中心办公室。
(五)微笑服务:应微笑面对服务对象,并做到来时有迎声,咨询有答声,离去有送语。
(六)虚心服务: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做好签到记录;到达下班时间后,整理好办公材料,收拾好办公用品,做好签离记录后,方可离开。
(二)清理好办公区域卫生,做到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三)工作时间服装应整洁,不准穿袒胸露背不文雅服饰。
(四)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自重,谈吐高雅,使用文明用语,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四、廉政要求
(一)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准向办事群众推销、出售商品;
(三)不准接受办事群众的宴请;
(四)不准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根据县纪委《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商纪文〔2013〕58号)文件精神,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在全中心开展“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纪律要求
(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
(二)不准在工作时间用餐,不准吃零食。
(三)不准带小孩上岗。
(四)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及闲聊。
(五)不准讲脏话、粗话及大声喧哗。
(六)不准用电脑查看股市信息、玩游戏及干私活。
(七)不准长时间会客或在窗口内会客。
(八)不准打电话闲聊。
(九)不准在大厅内吸烟;不准萎靡不振,哈欠连天,更不准趴在桌子上睡觉。
(十)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服务要求
(一)文明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仪态端正,礼貌待人,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
(二)规范服务:明确依据,首问负责,履行程序,对能办理的明确答复办理结果,对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
(三)公正服务:遵规守纪,办事公道,不收礼,不吃请,不搞钱权交易。
(四)限时服务:凡属于本窗口的服务项目,一般问题及时或当天办结;复杂问题不超过三天办结;需要协调市有关部门解决的,一周内答复,并将其问题及时报中心办公室。
(五)微笑服务:应微笑面对服务对象,并做到来时有迎声,咨询有答声,离去有送语。
(六)虚心服务: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做好签到记录;到达下班时间后,整理好办公材料,收拾好办公用品,做好签离记录后,方可离开。
(二)清理好办公区域卫生,做到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三)工作时间服装应整洁,不准穿袒胸露背不文雅服饰。
(四)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自重,谈吐高雅,使用文明用语,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四、廉政要求
(一)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准向办事群众推销、出售商品;
(三)不准接受办事群众的宴请;
(四)不准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