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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代理机构信息库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4/04/18】
各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为招标方提供准确、完整的代理机构信息,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息,组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息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政府采购(含医疗器械)代理机构;
    2、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国有产权交易代理机构;
    4、拍卖机构。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执业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征集时间
    2014年4月18日-5月18日
    四、征集办法
    填写《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申请表》(见附件),同时,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
    5、机构资质证书;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代理机构执业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及代理机构执业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等;
    9、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收费标准的说明(申请机构需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和说明,附收费许可证);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除提交原件外,应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中心办公室邮箱scxxzfw@126.com)和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申请后,将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汇总,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确定后的入库候选单位将在商城县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cxzfw.com/)“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列入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息库,并将信息上传至商城县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代理机构专栏。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资料须法人代表到场,特殊情况委托其他人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4、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
    5、凡申请加入我县代理机构信息库的代理企业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代理工作时,自入库之日起两年内不需要资格验证,但代理机构的资质、法人、交易员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
    6、建立本信息库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我县招标方选择代理机构,为招标方提供准确、详细、全面信息,不作为我县招标方选择代理机构的唯一渠道。
 
    联系单位: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商城县文体广场广电局五楼
    联 系 人:顾光恒  13839792899
              李  旺  13903975675
    邮    箱:scxxzfw@126.com
    网    址:http://www.scxzfw.com
 
 
[UploadFiles]138,104448,doc,附件: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申请表.doc[/UploadFiles]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