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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十项制度
【信息时间:2014/07/28】
    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十项制度》。
    一是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名职工代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二是竞选制度。竞选职工代表按20%以上的差额比例,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三是述职评议制度。职工代表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率超过30%的,选举单位应按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
    四是联系职工代表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就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对职工代表进行专题调研。
    五是提案制度。提案由一名或若干名职工代表联合提出,也可以是以集体的名义提出。提案应一事一案,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是巡视制度。巡视分综合巡视和专题巡视两种形式。综合巡视一年至少定期组织一次,专题巡视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
    七是质询制度。坚持促进改革发展;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维护本单位整体利益和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互尊重的原则。
    八是旁听重要会议制度。工会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旁听会议人员名单,每次旁听的职工代表安排2-4名。
    九是联系职工群众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征求职工建议,面对面与职工交流,公布联系方式。
    十是民主恳谈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中心工会与中心党支部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