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以来承揽工程情况及自查报告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8/07】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按照商城县人民政府商政办(2015)83号“关于印发商城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环境秩序治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于2015年7月至12月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环境秩序治理活动,现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企业从2013年11月到2015年7月在我县承接的所有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认真统计;同时对所承接的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做出自查自纠,写出书面报告。于
附件:承揽工程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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