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代表 单位在 项目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做提供虚假资料、假借施工资质等虚假投标行为。
四、不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向参与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评标委员会专家提供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礼品和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后如无正当理由,及时签订合同,不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以任何名义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全面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承 诺 人(签章): 法人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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