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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发包(摇号方式)公告
【信息时间:2016/05/24】
发包编号:scyh2016027
 
1. 发包条件
 商城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发包方式 已由 商城县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发包人(项目业主)为 商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承包采取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等
2.1 建设地点:商城县境内;
2.2 工作内容:商城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3 承包方式:施工监理总承包;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发包范围: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2.6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发包划分为二个标段;
   2.7 合同价格:SCJL-2015-1合同段:329093.00元;SCJL-2015-2合同段:339195.00元;(经备案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3. 承包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发包要求承包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4 本次发包的施工监理发包投标人可对该项目2个施工监理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顺序:金额由大向小顺序,若投标人在SCJL-2015-2合同段摇号中标,则不参加SCJL-2015-1合同段摇号)。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体广场广电中心五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应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报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投报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以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领取工程量清单预算。
5. 发包会议
5.1发包会议定于2016年6月2日10:00时于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中心4楼)召开,已通过报名的企业授权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报名投报的监理工程师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身份证准时参加会议,须在规定时间前签到,否则将失去参加摇号资格。
5.2参加报名的企业若超过5家的,先采用摇号方式随机抽取5家,然后从这5家中摇号产生一名承包人。
6.媒介及公示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商城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摇号确定承包人后,在同一媒体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日。
7. 合同签订
1.公示结束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公布的合同价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2.合同条款调整方式为固定单价法,工程结算时,依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城办事处滨河北路21号
联系人: 余耀明
电 话:0376-7939666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