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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迎春台小区(公租房、棚改房一、二期)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07/11】
招标编号:sczb2016075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6)-038号
1. 招标条件
    商城县迎春台小区(公租房、棚改房一、二期)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已经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城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准备工作已就绪。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商城县迎春台小区。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1300万元。
2.3 工期:随施工合同工期及保修期。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具有市政工程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被冻结状态;总监需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以挂靠、借名等其他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体广场广电中心五楼)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时一致)及职称证、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要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单位,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397371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03957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