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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武警中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07/26】
商城县武警中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商城县武警中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武警中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6-40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武警中队、看守所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和升级改造报警、监控、照明系统。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7、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8、主要产品生产厂家要具有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和入围三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格单位的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6日--2016年08月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商城县广电局五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下午3: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主要产品生产厂家要具有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和入围三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格单位的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十三、招标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城县武警中队
    联系电话:18003762007
    采购代理机构: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6-813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