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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长竹园乡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公示
【信息时间:2016/09/02】
招标编号:sczb2016065
各投标人:
商城县长竹园乡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2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10.2.1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74.5万二标段255.6万;
现变更为:
7.2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时间:7天;
10.2.1招标人报价和主要材料单价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予以公布,公布媒介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30页中(2)招标人标底的计算
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共分八组,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调整系数对应情况如下表:
现变更为:
第30页中(2)招标人标底的计算
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共分八组,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对于材料费用占工程造价70%以上的工程项目(如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调整系数对应情况如下表:
原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专用条款第67页22.1.3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定义: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占招标人报价总价的比值作为修正系数,相应浮动调整招标人报价作为“基本单价”相比,超过5%—10%的,则视为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按总价不变的原则予以调整。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不平衡报价的调整,业主有权依次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
现变更为:22.1.3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定义: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占招标人报价总价的比值作为修正系数,相应浮动调整招标人报价作为“基本单价”,报价人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不含100章)中任何细目单价与“基本单价”相比,超过0%—10%的,则视为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按总价不变的原则予以调整。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不平衡报价的调整,业主有权依次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4:30分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下午14:30分
 
由此造成的不便,请见谅!
招标人:商城县长竹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393972811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15903669335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