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水域救援、抢救、处突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09/19】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水域救援、抢救、处突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水域救援、抢救、处突器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6)-05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信息化通讯器材、防爆处突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水域救援器材详见采购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5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验收合格;
2.6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须应具有符合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需提供可以证明其有生产所需产品的证明文件,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厂家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以先到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体广场广电中心五楼受理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制造商提供可以证明其有生产所需产品的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示之后起;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09:0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09:00;
6.2 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玄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5718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37370909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