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交警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办公设施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12/09】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商城县交警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办公设施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城县交警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办公设施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6)-7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空调、电脑及办公桌椅、档案库等,详见数量级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
2.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产品授权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3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一层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3264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37370909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