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的作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监督工作纵深发展,商城县创新推出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建议,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是一项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的创新举措。社会监督员通过推荐、自荐等方式产生。要求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水平,愿意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的社会人士。包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民主党派等,聘请首届建设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督员13名。
社会监督员可以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员享有规定的检查权、调查权和纠错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可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暂停交易活动;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投标人干预评委正常评标及其他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社会监督员现场讨论、收集、记录监督意见和建议。县公管办及行政监督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组织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提出意见建议的社会监督员及有关人员反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公正度。
下一步,商城县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促进作用,有效形成社会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位监管体系,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推动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向更加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