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局智慧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05/05】
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7)-014号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局智慧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智慧监控项目
2、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7)-0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商城县公安局智慧监控项目,主要建设智慧监控,包含但不限于系统集成及设备(中心平台设备、县城、乡镇、行政村视频监控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光纤线路施工、保修期内的维护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监理服务;
2、预算资金:18766566.00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施工工期要求:在签定合同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理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
6、项目地点:商城县境内
三、标段划分:
此次招标共设定4个标段。
1标段:智慧监控中心平台设备及安装;
2标段:智慧监控县城、乡镇、三级平台四级联网设备及安装;
3标段:智慧监控行政村设备及安装;
4标段:监理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具有承揽通信工程、监控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8、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具有承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8、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8、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河南省内的,须要在河南省成立分支机构且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分支机构以工商局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为准;外省从事信息系统监理的企业根据豫信(2008)44号文件“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进行备案的通知”,须有三年以上河南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5 月 5日至2017年 5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2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资料:
第1标段: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承揽通信工程、监控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严重违约、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6)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第2标段: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承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严重违约、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6)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第3标段: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严重违约、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6)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所投设备完全兼容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兼容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产品制造商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第4标段: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项目总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注: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按所投标段报名所需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26日14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1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件如期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城县公安局
地 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562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6-3221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