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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六台桥及枣树榜小桥新建工程施工发包 摇号方式)公告
【信息时间:2017/05/17】
 发包编号:scyh2017019

1. 发包条件

 商城县六台桥及枣树榜小桥新建工程(水毁工程)已由信农路[2016]41号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发包方案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发包人(项目业主)为 商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采取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等

2.1 建设地点:商城县境内;

2.2 工作内容:商城县六台桥及枣树榜小桥新建(水毁工程);

2.3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发包范围:项目施工阶段;

2.6 标段划分:施工发包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号SCLTQZSBQ-1;

   2.7 合同价格:652365.00元(含暂列金10%)(经备案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 

 3. 承包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发包要求承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 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4 本次发包的施工发包投标人可对该项目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2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应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项目经理资格证及无在建项目证明、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报项目经理,近一个月内开具),委托代理人及投报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注: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2套装订的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未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填报信息的外省企业除外。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领取工程量清单预算。

5. 发包会议

5.1发包会议定于2017年5月26日9:30时于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1楼)召开,已通过报名的企业授权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报名投报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资格证、身份证准时参加会议,须在规定时间前签到,否则将失去参加摇号资格。

5.2参加报名的企业若超过5家的,先采用摇号方式随机抽取5家,然后从这5家中摇号产生一名承包人。

6.媒介及公示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商城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摇号确定承包人后,在同一媒体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三 日。

7. 合同签订

1.公示结束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公布的合同价签订施工合同。

2.合同条款调整方式为固定单价法,工程结算时,依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滨河北路21号

联系人: 余耀明

电 话:0376-7975998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