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迎春台小区(公租房、棚改房一、二期)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5/12/04】
招标编号:sc20151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迎春台小区(公租房、棚改房一、二期)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招标人为商城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商城县迎春台小区(公租房、棚改房一、二期)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连接线工程,即新华街西段,陶家河路南段的道路、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电力工程即燃气管道,建设规模为新建新华街西段道路工程(红线宽度为24m,长465m),陶家河路南段(红线宽度为30m,长553m),给水管道总长约2400m,污水管道总长约2800m,雨水管道总长约2400m,电力工程铺设电缆2400m,燃气管道1100m。
2.2 工期: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内的设计。
2.4 项目总投资:约195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工程的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有备市政公用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投标人需提供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时间: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体广场广电中心五楼)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城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6-792886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37167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