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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绿化、铺装、高压配电项目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2/01/20】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房产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绿化、铺装、高压配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绿化、铺装、高压配电项目(第二标段

2.招标编号潢建招【2021】083号,hczb2021049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1.发布日期:20211230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潢川县恒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8132319.62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伟  注册号:豫241151583388

第二中标候选人:潢川恒石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196517.01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伟  注册号:豫241091018080

中标候选人:河南浩华市政房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197318.25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谢民利  注册号:豫241091224879

四、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相关当事人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提供异议函件异议函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异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或主张;④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⑤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如有)依据;⑥异议函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⑦提出异议的日期。

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函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标 人:潢川县房产服务中心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68035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2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王女士 翟女士

电话:0371-60965951

地址:郑州市莲花街11号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系 人:李先生

   话:0376-3917929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