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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公安局车管所及事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指挥综合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5/12/15】
招标编号:SC2015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公安局车管所及事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指挥综合用房工程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城县中山路以西,公安局以北
2.2规模:框架四层,约3600m2
2.3计划工期:180天
2.4估算价:约477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请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05日09:00时,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公安局
地 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北侧
联系人:汪 彦电话:13937656586
招标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城县住建局七楼
联系人:刘明杰 电话:0376-7862959
招标监督机构:商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商城县(西城区)住建局五楼
联 系 人:邱功平 0376-7862977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