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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明渠流量计采购项目包4中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10-7

2.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明渠流量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4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有机肥

河南金川肥业

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红星村八组101号

5866849.80

元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有机肥

英发

50Kg/袋

4523.4吨

1297

四、评审专家名单:石红丽、程慰顺、李良峰、喻宝炎、江庆红、陈刚(采购人代表)、陈壹(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65000元。

六、公告期限

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潢川县农业路与桂花园路交汇处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6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

联系人:朱登凯

联系方式:0371-60965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登凯

联系方式:0371-60965951

发布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包4-潢川高标准中标公告(交易中心发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