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迎春台1#、2#、3#、5#、6#、7#安置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时间:2015/12/22】
招标编号:SC20151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迎春台1#、2#、3#、5#、6#、7#安置房工程,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房地产管理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商城县花园路南段东侧,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为1#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2492.88m2,工期251天,估算价为342.82万元;
二标段为2#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4414.46m2,工期251天,估算价为513.32万元;
三标段为3#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5885.95m2,工期279天,估算价为660.53万元;
四标段为5#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5885.95m2,工期279天,估算价为660.53万元;
五标段为6#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4414.46m2,工期251天,估算价为513.76万元。
六标段为7#安置房,框混六层,建筑面积为1573.73m2,工期210天,估算价为173.02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资质(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上述所有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各申请人只需组建一个项目部,递交一套资格申请文件。资格申请文件“封面”及“申请函”应在相应位置注明所申请的标段,未注明的标段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整体项目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十一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十一 家。
5.资格申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中心五楼)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时,请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应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3.1条规定的等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1日09时,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地 址:商城县滨河路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3839761186
招标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城县住建局七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6-7862959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