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法院法务通终端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中 标 结 果 公 告
【信息时间:2018/01/16】
招标编号:商财采招字(2017)-101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城县人民法院院的委托,就商城县人民法院法务通终端办案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商城县人民法院法务通终端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财采招字(2017)-101号;
3、交货地点:商城县人民法院
4、招标范围:法务通终端办案设备一批,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预算金额:409656元;
8、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9、质保期:设备产品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无条件更换。
二、招标信息: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2、开标日期:2018年1月15日 下午14:30;
3、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委员会成员:段雪源 刘光辉 周林甫 周显政 高程钰。
三、中标结果:
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如下:
(1)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商城分公司;
(2)、中标金额:409555.00元/人民币;
(3)、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15日历天内完成配送、调试工作;
(5)、质保期:设备产品质保期四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无条件更换。
(6)、中标人地址:商城县商城大道。
四、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75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82908777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