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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17年脱贫攻坚第二期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8/01/16】
招标编号:hczb2018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2017年脱贫攻坚第二期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2017年脱贫攻坚第二期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GDGL-DL-JY1-2018-030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地点:信阳市潢川县传流店乡;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审批表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招标规模:传流店乡陈营村陈营村--白店乡潘店村桥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各类证件到现场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 2018 年 1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1套装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以上人员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2月 5 日14时30分,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376-395959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传流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潢川县传流店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98576857 
电子邮箱:cldxd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376-6619998         
电子邮箱:XYGD66199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