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城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和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监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潢发改字【2019】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个标段内容进行澄清。
一、澄清内容:
第一:因系统注册问题,“潢川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和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监理、运营服务项目”名称同“潢川县城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和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监理、运营服务项目”名称都适用于本项目。
第二:因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问题,通过投标保证金主账户:4115 3201 0100 0190 01缴纳的保证金及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4115 3201 0100 0190 01 ****)等缴纳的保证金都适用于本项目。
第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转账凭证或从系统打印的《保证金交纳回执单》都适用于本项目。
二、发布媒介:
《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0376-3918966
地 址: 潢川县航空北路
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6—6765799
地 址: 郑州市天赋路19号第一大街水月湾13号楼1单元5层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6-3917929

